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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耗材捆绑设备销售,工商局加倍处罚!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1-22 关注次数: 二维码分享
继2018年国家出台多项严禁试剂耗材与设备捆绑销售的清理专项活动后,2019年的伊始,济南郎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因试剂耗材捆绑设备行为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了!

试剂耗材捆绑设备销售,工商局加倍处罚!

2019年1月16日,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有关械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邹平市(县)中心医院于2016年4月8日签订《试剂购买协议》一份、于2016年9月13日签订《健康查体试剂购买补充协议》一份,两份协议的内容大致相同,原协议是正常检查试剂使用协议,补充协议是健康查体试剂使用协议,其他内容相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协议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甲方: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邹平县中心医院;

2、购买物件名称:

(1)购买:试纸条、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统专用试剂盒、质控品。
(2)无偿使用:分析仪主机型号:LX-8000R一体化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统及分析仪操作软件:龙鑫一体化全自动尿液尿有形成分分析系统控制及管理软件。

3、合同期限三年,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

2018年7月4日,当事人与邹平市(县)中心医院签订《协议书》,当事人将原合作设备作价8万元卖给邹平市(县)中心医院,同时不再将试剂及耗材与设备捆绑销售。

2018年11月6日,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邹工商听告字〔2018〕012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拒收。2018年11月16日,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山东法制报》第3版公告送达了邹工商听告字〔2018〕012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与医院签订协议,通过免费提供价值18万元医疗设备供医院使用方式捆绑试剂耗材销售,双方约定在合作期满后医疗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当事人为达到销售试剂耗材的目的,向医院免费提供医疗设备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处罚决定:

康俊医疗在通过免费提供价值18万元医疗设备供医院使用方式捆绑试剂耗材销售,双方约定在合作期满后医疗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为达到销售试剂耗材的目的,向医院免费提供医疗设备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67324.50元; 2、罚款70000元,共计137324.50元上缴国库。

这是发生在2天前的事情,一件小小的生意,买尿试纸,免费用尿液分析仪就被加倍处罚,如果这要是一台化学发光设备,大家想想会处罚多少,当下的中国市场规范程度越来越高,如果大家不合规经营,只要有人举报,必定会被有关部门彻查,轻则是加倍罚款,重则就是判刑坐牢,小编提醒行业人做事之前一定要想后果,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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